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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2018-01-24 10:04   审核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实施原则

(一)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政策,实行“招考分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凡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学院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3.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4.保障工作组: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

6.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考条件、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3.报考文艺特长类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器乐类(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电声乐)、主持和表演类共五类,有高中阶段体现考生艺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所在高中认定有文艺特长的校级书面证明、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得荣誉证书、县级及以上大型演出活动证明或荣誉证书、考级证书、艺术联考成绩单)。

4.报考体育特长类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共4项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相当于国家三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标准者;或在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优秀运动员;或者在县(区)级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

5.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为已参加四川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的考生。

6.根据旅游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的考生填报上述专业。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期间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单招报名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考生在确定完学校志愿后,须在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网站确定专业志愿和网上缴费。填报专业志愿应遵循以下规则:

1.每位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报考类别: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体育特长类四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

2.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在所属报考类别对应专业内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报考中职类别时,只能填报对口大类内相应专业。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报考专业。

3.网上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3月30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打印、核对、签字);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四项体育运动,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和表演类共五类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2000名,其中招收普通类计划970名、中职类计划970、美术与设计类计划40名、艺术体育特长类计划20名,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数

学费

普高类

中职类

普通类

中职类

艺术体育特长类

(元/生.年)

1

会计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30

30

20

 

3700

2

财务管理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30

20

3700

3

审计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30

10

3700

4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30

50

4100

5

数控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20

30

4100

6

模具设计与制造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30

30

4100

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30

30

4100

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40

50

4100

9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20

20

4100

10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土木水利类

50

50

4100

11

建设工程管理

文理兼收

土木水利类

50

35

4100

1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土木水利类

30

15

4100

13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文理兼收

土木水利类

30

10

4100

14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20

30

4100

15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术二类

20

30

4100

16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30

20

4100

1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兼收

50

4100

18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术一类

30

70

4100

19

软件技术

文理兼收

信息技术一类

30

40

4100

20

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60

30

3700

21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旅游服务一类

30

40

3700

22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30

20

3700

23

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30

20

3700

24

畜牧兽医

文理兼收

农林牧渔类

80

80

3700

25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兼收

农林牧渔类

40

20

3700

26

作物生产技术

文理兼收

农林牧渔类

30

30

3700

27

园林技术

文理兼收

农林牧渔类

30

30

3700

28

服装设计与工艺

文理兼收

轻纺食品类

10

70

3700

29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文理兼收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20

30

3700

30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兼收

10

30

3700

31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类

 

文化艺术类(美术类)

20

6000

32

艺术设计

20

6000

    备注: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五、考核办法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文化考试 +四川省2018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联考成绩+面试。

4.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一)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9:00-11:30

4、试卷由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学院组织考试、阅卷评分。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统一使用中职类试卷。

5、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分别对普通高中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技能测试(含面试),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进行面试,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1.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中职类考生:技能测试考核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面试)。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以考生参加2018年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联考成绩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4.艺术和体育特长类考生:技能测试根据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面试)

六、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控制线,文化考试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不超过参考总人数的85%。

(三)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四)考生必须参加完所有考试科目,否则不予录取。

(五)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在报名结束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应在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面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对外合作与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一)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在学院网站确认: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志愿及报考类别确定、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

(三)现场资格审核:2018年3月30日17:00点前,考生到内江职院考试报到,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考试 :2018年3月31日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文化考试。3月31日13:00-18:00,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五)查询考试成绩:2018年4月3日10:00,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复查考生成绩:2018年4月3日10:00-17:00,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申请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832-2265927/2262435)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公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018年4月4日17:00前,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公布各科类录取分数线:2018年4月4日17:00前,学院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各科类录取分数线。

(九)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8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缺额替补录取: 2018年4月12日,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替补录取。

(十一)办理录取手续:2018年4月13日12:00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学院收到省招考委核准发放的录取名册后,按考生登记地址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合作与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电话: 0832-2265927 2261439    传真:0832-2262435 

    邮政编码:641100

纪检监督电话: 0832-2264990  

学院校园网址:http://www.nj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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