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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2021-03-18 10:45   审核人: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与组织保障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组织保障

“9+3”高职单招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成立“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负责“9+3”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工作,职责如下: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信息系统建设。

3.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4.保障工作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布置;负责住宿、用餐、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配合考务工作组对考试过程进行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6.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元/年)

备注

1

6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涉藏地区

2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土木水利类

4100

涉藏地区

3

6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大小凉山彝区

4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土木水利类

4100

大小凉山彝区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专业大类对口,填报我院的1个专业志愿。

2.考生报名时,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应与招收专业大类一致,旅游管理专业应为旅游服务一类考生报考、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应为土木水利类考生报考。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官网进入招生信息网(http://zs.njvtc.edu.cn/)按要求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8:00—3月24日17:00。

4.4月16日8:00-17:00到校领取《考生报名表》并签字确认,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为130元。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备注

1

商务管理系

旅游管理

1.景区模拟讲解;

2.餐巾折花。

21

2

土木工程系

建设工程管理

1.利用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亮点高差测量和计算;

2.简单砖构件的组砌。

21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2021417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市高新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

1.14天内有到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必须携带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审核。

2.考生扫描天府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校园。

3.考试到校资格审核时现场签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4.考试自备口罩进入校园及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中德育、语文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 考生成绩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登陆查询。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1.2021年3月22日8:00至3月24日17:00,考生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报名。

2.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免试3月30日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4月3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名单。

4. 4月3日前学校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

5.4月16日8:00-17:00,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提交《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报名表到校打印领取、核对、签字)、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6.4月17日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详细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4月20日10:00前,考生在招生信息网站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8.4月20日15: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现代教育中心招生就业处207办公室)办理复查手续,或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复查手续(书面查分申请、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邮件或传真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办理。

9.4月22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到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拟录取名单。

10.4月23日至27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5天,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拟录取情况。

11.4.28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生考试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

2.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8.新生注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 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 “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被录取后,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5.本章程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内江市高新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邮政编码:641100

咨询电话:0832-2265927、2261439(传真:0832-2262435)

监督电话:0832-2567828

咨询QQ邮箱:582249044@qq.com

学院招生网:http://zs.nj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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